省民政廳、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近日聯合發出通知稱,今年全省統一招募300名高校畢業生,安排到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范圍的縣(市、區)的城市社區從事社區建設工作,服務期限為2年。
招募對象為2018年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和近年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類別等非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1993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放寬至28周歲(1990年7月1日后出生)。
按照名額分配,福州市15名,漳州市40名,泉州市30名,三明市50名,莆田市10名,南平市45名,龍巖市45名,寧德市55名,平潭綜合實驗區10名,報名時間截至4月21日。
根據通知,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服務期間的生活補貼每人每月2957元。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省級財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為償還。在全省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安排當年招錄計劃數15%的職位,定向招錄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當年服務期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報考省、設區市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3分;報考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5分。